哀求法令虛擬簡訊贊助,媒體報道給我打工殞命的兒子審冤 。

深耕台日中小企業

哀求法令媒體報道為我打工殞命的兒子討個合理
  
  
  哀求法令媒體(即網友)對我建議揭破兩個分局的遮蓋事實證據多加評論與支撐。
  我對廣州市荔灣區公循分局海龍街派出一切意遮蓋人命關天的報案原始筆錄及
  廣州市荔灣區勞動分局遮蓋事查實情.不依法作出認定的揭破。
  
  我鳴齊建金,湖北省十堰市人,現年65歲,我兒子齊永勝湖北省丹江口市人,住丹江口丹二路,現年40歲,中共黨員,年夜專文明,原任武當山制藥廠及武當藥業有限公司供銷科長.副總司理.總司理. 因企業改制,為企業加重承擔他獨自一人南下到廣州,於2008年簡訊1月10日至2009年1月2日任廣州市萬密食物有限公司營銷總監,詳細賣力公司的市場發賣營業。在2009Smszk年元旦始終在加班加點事業,因1月2日上午在上班時光忽然覺得肚子疼,下戰書上班事業設定好後告假往望病,3點40分掛瞭號,5點多又掛瞭一次號,打完吊針歸到住地已早晨11點台灣簡訊半,並打德律風給說,我望病打完吊針後已歸到住地瞭。 2009年1月3號早上六七點鐘殞命.(我兒子原都在公司包吃包住,因9月25日上班期間突得流鼻血住院6天,入台灣接碼平台院後為瞭餬口利便和削減公司的貧苦,才公費租房住外的),此刻我為打工殞命的兒子齊永勝受冤的情形流浪廣州,哀求省、市無關單元引導和新聞媒體.查正廣州市荔灣區公循分局海龍街派出一切意遮蓋人命關天的報案原始筆錄. 遮蓋筆錄是給我打工殞命的兒子齊永勝形成冤假借案的總泉源。和荔灣區勞動分局工傷認定科不依法作出認定,哀求糾正過錯的認定,顯示法令的尊嚴,蔓延公理。
  
  1. 廣州市荔灣區公循分局海龍街派出地點2009年1月3日接到廣州市萬密食物有限公司的報案後,會同該公司職員一塊到事發明場作瞭勘驗和查詢拜訪取證,免費簡訊該查詢拜訪記實是這次事務最樞紐證據.但在厥後的官司中, 荔灣區法院前後3次前去該派出所調取該查詢拜訪記實,都白手而回 ,派出所給出的答復居然是卷宗丟掉找不到瞭,辦案平易近警方興說:“案發已半年瞭檔冊資料還需查找”。半年的檔冊資料還要查找嗎?一小我私家平易近差人面臨人命關天的龐大案件居然說出這番話,令人不冷而栗,後該派出地點申請人的幾回台灣虛擬電話接收簡訊再三索要下,於2009年9月8日即距事發其時已近十個月後又再作瞭一份筆錄,並且內在的事務作瞭大批改動,申請人確認是百分之百的假證,為什麼一個派出地點事發後,這般費盡心血為一個企業開脫,將原始筆錄躲納.內裡究競有什麼黑暗生意業務.值得年夜傢細品,由於在案發後即2009年1月5日咱們一行五人親眼在派出所見證瞭該辦公室主任向辦案平易近警作的陳說,並親目睹到公安平易近警依步伐問詢並讓王益亭查對無誤後鑒名按指印,如無非親眼所見安知此中黑幕.現將海龍街派出所造假作如下表露。
  (一)王益亭其時任職萬蜜食物公司辦公室主任,現假筆錄改為王世經,事業職務假筆錄改為design部主任,
  (二)假筆錄說我兒子齊永勝2008年9月25日住院後辦瞭交代手續.但是在這次庭審中申請人出示的證據卻證實我兒在此段時光始終不斷在外簽合同跑營業(江、浙等四省12市) ,2008年12月26日還給深圳市佈吉農產物中央零售市場東興食物零售行送貨。這隻是部門證據,請問這些事實證據能說不是在上班嗎?
  
  2. 因我從9月1日至9月11日到荔灣區公循分局信訪辦已找瞭9次,我向分局信訪陳說瞭海龍街派出所遮蓋萬蜜食物有限公司辦公室主任王益亭對死者齊永勝的報案原始筆錄的所有的相干資料,經法院6次調取不到檔冊原始筆錄資料,半年檔冊資料在一個多月的查找後,還需在查找,這完整是一句不賣力的話,作為一個派出所檔案櫃也隻有四、五套組。再咱們多次向分局引導報告請示索要下,海龍街派出所9月7日作瞭一份假筆錄,( 法院調取是9月8日)我望後本人確認是百分之百的假筆錄.咱們再次找公循分局引導。經局引導督辦後,該所對作假筆錄的手腕更入一個步驟改動。從9月7日至9月9日共作瞭兩份,法院共往海龍街派出所6次,沒有調取到一份報案原始筆錄,此中:第一、二、三次派出所說辦案人出差、報案原始筆錄找不著;第四次由法院辦案警官在海龍街派出所筆錄, 海龍街派出所辦案平易近答復說,案發已半年瞭檔台灣門號代收簡訊冊資料還需查找;笫五次9月7日從頭制作瞭一份,所謂找不到原始筆錄作一份解救筆錄。我望過瞭這份其實太假的解救筆錄;第六次在分局分擔信訪的鐘局長的催辦下,於9月9日拋出元月3日的一份筆錄說是找到瞭,法院再次往海龍街派出所調取,但是海龍街派出所的作假心虛,不敢提供所謂原始筆錄隻準法院摘抄一下。可見這假證是經不起文字的監定和承認, 這份假證我同樣望過瞭,無非把每日天期改作元月3日來堵咱們口罷了。可是說謊得瞭他人,而說謊不瞭咱們,咱們在元月五日親眼望過王益亭1月3日早晨的報案的原始筆錄的檔冊資料、筆錄和王益亭德律風通知咱們說的一致,“1月3晝夜晚王益亭德律風說齊永勝1月2號上午上班時光忽然覺得肚子有點疼,下戰書上班事業設定好後告假往望病,3點40分掛瞭號,5點多又掛瞭一次號,打完吊針歸到住地早晨11點半,”而第二次9月9日作的報案筆錄說齊永勝9月住瞭一個月的院已去職辦瞭交代手續,可見這筆錄假到啥成度瞭,齊永勝9月25住院,30日晚入院共住瞭6天,入院後上班和出差,(廣州市公安局信訪招待幹警即荔灣區公循分局信訪肖主任都望過瞭我兒子1月1日早晨給我發的短信說:“我在散會,會後給你歸德律風。)”還可見以上出差上班及送貨時光的事實證據。
  
  3. 王益亭8月31日在法庭作證時,審訊長庭審間就地驗閒事實證據對王作瞭質問,就問得王益亭面紅耳赤無言對,隻得胡編亂造應酬幾句話罷了,派出所對此情形並非相識,以是才又鳴王益亭再來作個假證,在法庭上驗證過齊永勝 、王益亭在出差期間照的像片和合同,(還驗證瞭我從手機、電腦中提供的日誌、短訊等相干的證據)可見王益亭說的純屬謊言。可是他不說謊言作些假證還能在廠裡繼承事業嗎?不免說些謊言作些假證,他要想在廠裡事業他此刻還敢說真正的話嗎?
  
  4 . 荔灣區勞動分局工傷認定科同樣對咱們遮蓋王益亭的報案事實, (報案時說出瞭元旦上班時光突得疾病和告假望病到殞命中的全經過歷程.) 並編造假話說他不在公司上班瞭,。齊永勝在08年11月21日至12月6日和王益亭偕行出差,到江蘇等4省12市聯絡接觸簽定瞭2009年的供銷營業合同,齊永勝在12月26日還給深圳市佈吉農產物中央零售市場東興食物零售行送貨,這隻是部份證據,勞動分局對咱們提供的事實證據畢竟作瞭那些核實查詢拜訪?又是如何熟悉剖析看待的?而掉臂國傢制訂的法令法例,不認國傢制訂48小時內涵職位上班突得疾病殞命視為工傷的法例。最基礎沒有查詢拜訪核實齊永勝還在上班的事實證據。勞動分局工傷認定科不依法作出認定,對咱們說不是救護車拉到病院的不給認定,費盡心血為企業開脫。二則法醫猜度元月3日早上六、七點鐘殞命,而分局認定科確要依救護車拉屍身的時光認定為22點殞命,有興趣形成時光凌亂。再則說到他是在出租房內殞命,後面我曾經說過,(我兒子原吃、住都在公司,住院6天入院後為瞭餬口上適合和削減公司的貧苦,才公費租房住外的) 可是他在事業時光在職位上班突得疾病又在48小時內殞命的。勞動分局工傷認定科有興趣編造假話說他曾經不在公司上班瞭,才下瞭過錯認定,給我兒子齊永勝形成冤假錯案,那麼多的事實證據勞動分局工傷認定科應給個說法, 上班出差能說不在公司上班嗎?
  
  5. 以上望來廣州市荔灣區公循分局海龍街派出所,和荔灣區勞動分局工傷認定科個體人遭到萬蜜食物有限公司的拉攏,才有興趣遮蓋人命關天的報案筆錄的檔冊資料,遮蓋其目標是為瞭開脫萬蜜食物公司工傷賠還償付的責任。倘使沒有遭到拉攏,為何要擔很年夜的風險遮蓋報案事實?
  
  
  6.我對荔灣法院的訊斷的定見如下:
  (1)、我打工殞命的兒子得不到公正公平的認定而惹起官司,於2009年8月31日8點半閉庭,我在閉庭的全經過歷程中已望出王益亭提供假證,審訊長對電腦、手機及無關證據就地驗正。質問得王益亭無話可說,在08年11月21日至12月6日和王益亭偕行出差到江蘇等四省十二市,簽有合同和照的像片 事實眼前他隻得認可,他為瞭還在廠裡繼承事業,隻得胡編亂造來應酬,他也不敢說真正的話瞭。
  {2)、我從廣州歸到湖北後,每天期盼等候法院的公平訊斷、我沒想到法院審訊長在庭審中也查望過我提供的證實證據材料、出差、事業日程中的事業情形(德律風、短訊等),當庭同證人王益亭驗證過。為在訊斷上而拋卻瞭事實證據下瞭不公平訊斷。
  (3)、而我此次得不到法院的公正公平的訊斷,其理由隻是一個,說咱們沒有萬蜜公司元旦期間的加班文件,就這一句話就徹底讓咱們得不到公平而敗訴,使我兒子的冤假錯案得不到糾正,我不了解法院辦案職員為什麼拋卻庭審間就地驗的閒事實證據材料,為萬蜜公司開脫。但是100人擺佈的小廠(萬蜜公司)加兩天班能下個文件嗎?況且廠方沒下文件便是下瞭文件他們也不會拿進去。為什麼法院硬要把100多人的小廠視同成千上萬人的年夜廠資格而行。年夜廠有文件小廠可在黑板上通知佈告一下或許口頭轉達一下就行瞭。
  以上我哀求省、市無關單元引導和新免費臨時手機號碼聞媒體的引導,查正荔灣區公循分局海龍街派出一切意遮蓋人命關天的報案原始筆錄檔冊資料的事實實情,絕快經由過程文字監定可查出作假證的事實真象.和糾正廣州市荔灣區法院不公平的訊斷、哀求立案再審。並撤銷勞動分局工傷認定科的過錯認定,給我兒子討個合理. 顯示法令的尊嚴。
  
  湖北省丹江口市齊永勝的父親 ;齊建金
   德律風:13807288116
   SMS 短訊平台 jinyuan1944@163.com
   200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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