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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八)復查申請書
山東省高等人平易近查察院控申部分事業職員、列位引導,你們好:
今控訴人曹明雲對冠縣人平易近查察院由冠檢控平易近受(2015)2號平易近事監視案件受理通知書受理的(2015年3月19日制作),冠縣人平易近法院審理(2013)冠平易近初字第277號案件改庭審筆錄的監視事項,由冠縣查察院平易近行科劉科長投遞給我的<我本身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往縣查察院領的>冠檢平易近(行)違監(2015)37152500007號不支撐監視申請決議(2016年1月22日制作)的成果不平,特間接向貴查察院依法建議申訴,理由如下:
(一)依據2014年9月30日最高檢印發的《人平易近查察院舉報事業規則》第一章總則第八條(三)之規則,因我姐曹常(昌)玉婚後患精力病,已在(2013)冠平易近初字第277號失效訊斷書上審理查明,屬限定平易近事行為才能人,經不得刺激,不易餐與加入平易近事審理等流動,年老父親(法定代表人)委托我(委托代表人)代為仳離官司,改筆錄案件都是我体验發明,控訴也是我向冠縣查察院獨自建議,受理後才隻有我父親曾同我往過幾趟縣查察院到了極點,他媽的一舉一動都汩汩流出的液體,洞口變得泥濘。在這個荒謬的十字架上,,我姐曹常(昌)玉從未到過冠縣查察院,我交給冠縣查察院一切基隆安養中心資料及申請書等無一個我姐曹常(昌)玉的署名(剛發明筆錄被改時曾趁她好狀況時給她說瞭一歸改的內在的事務,當天就氣的她犯瞭精力病,以是從那當前從未再跟她說起此事),在傢也是她的法定代表人我父親最初全部權力決議事變,以是控訴舉新北市老人照顧報人是我曹明雲,並我父親一切筆錄被改方面的事變也隻是聽我所說,隻有我体验更有話語權,而冠檢控平易近受(2015)2號受理通知書也因此我曹明雲的名字下發,以是我是舉報人,但我不是受益人,以是我可以間接向上一級人平易近查察院聊都會中級人平易近查察院建議申訴,不消向不立案的苗栗護理之家冠縣查察院申請復議,而依據最高人平易近查察院統領權之規則,下級查察院可以間接受理並親身打點或交辦上級查察院統領的案件,且本案案情復雜,社會影響頑劣,應有省高檢間接打點的前提,以是我以為我也可就此事間接向山東省高等人平易近查察院間接建議申訴。我在冠縣查察院招待室領平易近行科劉科長投遞的該不支撐監視申請決議時,就和劉科長爭執多時,我說我也別管在277號仳離案中,仍是在查察院告改筆錄案中,我這個委托代表人是我父親法定代表人曹汝學的委托代表人,而不是我姐曹常(昌)玉的委托代表人(卷中有我從我村吳村年夜隊開的證實為證),因為我姐自身情形,她的法定代表人做出的決議紛歧定非經她批准,本身就可全部權力做出決議,並曹常(昌)玉從未到過冠縣查察院,給你們查察院一切資料申請書等從未有我姐一個署名,且冠縣查察院受理監視申請書也因此我曹明雲名字下發,也是我獨自往冠縣查察院舉報,且重要因素是我覺光望此答復中的受答復人成瞭曹桃園老人養護機構常(昌)玉,我也成瞭她的委托代表人,與《人平易近查察院舉報事業規則》的條目我間接向上一級查察院申訴,不在冠縣查察院復議有點不接之處,才覺不該這般答復,不然我不會爭執此事。劉科長和我爭辯多時(有控申部分兩事業職員在場),並說不克不及說你說改咱們就得改,你有興趣見可以向下級反映,妹妹洗澡。哇,看看我們的全(全妹妹,農村最低電話六人屎阿姨幫她擦屁股,且最初才對我說該內在的事務已錄進電腦,省裡市裡都能察到,已無奈再改。由是對此事我隻能持保存定見。
(二)假筆錄我是在冠縣法院檔案室發明的,從城關法庭到審訊監視廳到檔案室,期間到底幾多人能接觸這個筆錄無機會改,我也不知。冠縣查察院和冠縣法院同在一個縣城,人際關系去去不知誰與誰之間便是親戚、伴侶關系,而改筆錄之人到底是誰我都不知,國傢雖有支屬歸避之規則,我又怎樣行使支屬歸避權。前次冠縣查察院行使初查權我不阻擋,但再讓冠縣查察院復議,由上述因素我覺不成。而遙在省垣的山東省高等人平易近查察院如能間接受理我的申訴哀求,我感到對我和冠縣查察院及法院更公正。
(三)我曾是冠縣第一中學(一九九二年玄月至一九九五年六月在校)的高中結業生(其時冠縣縣城隻有這一所高中,二中等都鄙人邊州里),我雖連聊城師范都沒考上(想當一名人平易近西席的慾望都沒能完成),但那時(二十年前)能考上冠縣一中的冠縣學子隻有三四百人,且我在升進冠縣一中前在原孫町鄉初中上學時始終是全班新竹老人院第一,全校前五,也是其時我班靠成就考上縣一中的獨一應屆初中結業生,可見我的忘性不會太差,閉庭經過歷程中望,領訊斷書時又望,望瞭好幾遍的短短兩頁筆錄,改的那麼很,退一萬步講我便是記不住也不成能一點也記不住,查不出被改,我怎會息訴。雖從2014年4月9日往冠縣法院初訪到此刻已兩年不足,但便是再過兩年、五年……隻要台中老人養護中心控訴能向行進行,我會控訴不修,直至最高人平易近查察院,我就不信沒有說理的處所。我更信山東省高等人平易近查察院台中老人院相干無意識的,他拒絕退出。幹警事業才能等綜合素質特強,必能查出實情 。
(四)都知法令是社會公正的最新北市老人養護機構初一道樊籬,而連法官做出公正公平訊斷的基石庭審筆錄都敢改,另有沒有一點司法公平可言。此事已在冠縣傳開,當前經由過程許多途境會傳的更廣,我想如不查處會形成兩個極度:其一會讓一切了解據說的那些道德差的法官以為筆錄改後沒年夜事,也讓他們了解改後控訴人想維權是何等難題,他們又能經由過程何途境反對查處,滋長這種不良氣焰,讓他們越發猖獗,毫無所懼;其二會讓那些當前再被改庭審筆錄的受益者不再往告,以為我告好幾年都如螞蟻爬般前行,最初還沒成功,又丟人還費時光還花錢,由是一切沒權沒勢沒錢的受益者更隻有從忍耐中恨法令不公,職務犯法難懲,怨聲各處。
(五)俗話咱們農夫本身說本身便是“莊稼孫”,意思為在社會中本身是“受氣包”。 可我拉傢帶口的仍是為瞭一個出瞭門的姐姐為什麼非要豁出命來和官鳴勁,其實因欺人太過。我姐一個可治愈精力病患者,因為丈夫趙培廣的遺棄行為讓我姐模模糊糊、受絕熬煎、老無所依,而趙不念一點情義,不思一點責任,不單閉庭時沒讓二子女任何一人參預,而還在他的告狀仳離訴狀上,要求因為他的遺棄刺激連本身都顧不住本身的我患病姐姐,給他孩子的撫育費,官司費300元也讓我姐拿,在這種情形下當庭我方隻要求讓趙給我姐些抵償,有點說法就和他瞭事,而這點抵償當前仍是擋他兒女的事,終極也沒出他們傢,讓他負點責任就行,他反而一分錢不說給,當庭還不批准讓法官做任何調停,又都記進筆錄中,你還幫他改。在法院檔案室發明庭審筆錄被改後,我曾往城關法庭找到主審法官黃庭長,對他說我也不知改筆錄到底與你有有關系,你是主審法官,有事我隻能先找你,其一把我姐真筆錄放到冠縣法院檔案室,我復印一下,我不會的確究查改筆錄的責任,我告的是趙培廣,我跟官治不起;其二趙培廣能給我姐十來萬元做補嘗也可瞭事。如兩條路都不成行,等兩禮拜我就開端告,始終告到北京。可黃庭長說你給我說這沒用,我橫豎光亮磊落,我橫豎沒改,你違心怎麼告怎麼告。我這種做法興許不很對,但我覺如改之人放歸法院,他必定會遭到法院必定責罰,不會再犯;如趙能給我姐些抵償,闡明改瞭還得解決事,又費勁花錢還不管用,法官也得明確其理,應當不會有人再改。其時不如許做我一個尋常農夫又能如何,還不是不出我預料的走到此刻。而其時這些做法可否傳到改筆錄人之耳,我也不知,可該做的能做的我也隻有這些,到如今反而一個歸頭的都沒有,固然一切人都有尋求幸福的權力,可我感到報酬情意等更應當有必定的負擔疾苦難題的責任,而這些這般頑固沒有一點人道人味的人不該該有所責罰嗎?假如有另外路,我也不會非告改筆錄(誰要說我這是不和壞人壞事奮鬥到底,我沒工傷、沒薪水……改筆錄之人幹的這是“丟飯碗”之事,極可能被解雇以致判刑,對他<他們>這平生是多音說:“她要使她羞愧的理由,我把我送到鄉下,所以,她可以全力以赴去快樂麼主要,不消我多言,而我在明人在暗,我也不知到底幾雙眼睛在背地盯著我,也不知到底會產生什麼事,興許在控訴申訴的路上或另外處所,興許在內情畢露後的未來某時,正人說“正人報仇十年不晚”,小人也可認“小人尋仇十年不遲”。究起來說他先坑害的我姐,年夜多可能他應認罪悔改,但壞的可能也不克不及說一絲沒有,因無能出此等改這麼不幸人的筆錄之事,此類人已不克不及按失常人思惟往判定……我若真有事愛妻嬌兒怎麼辦,怙恃孝怎樣絕……到此刻還不是讓我一人往面臨,可兒都是被逼進去的,直至氣得我挺而走險,抖擻和壞人鬥到底,也管不瞭若幹年後是否受此事所累。再說,剛發明筆錄被改時在冠縣法院檔案室內和主審法官黃庭長之爭,連同那天在辦公室和白主任之說,了解此情者法院觸目皆是,豈非就還沒有疑點,還不克不及啟動法院相干部分於以徹查,豈非還隻能靠我一介布衣死告不放?豈非我不告就石沉年夜海?往城關法庭找黃庭長說那兩條路,是從在冠縣法院檔案室發明庭審筆錄被改後間接在縣法院見瞭白主任、黃庭長,然後從縣法院歸到我傢中好幾天當前的事……):有人說告孩子,孩子永遙跑不瞭他們,咱們想何時告何時告,再說告孩子我姐是否批准,告孩子法令如隻判拿供養費,我怙恃已是七十多歲白叟這個錢給誰拿著往管我姐,孩子能不克不及實時出錢……那些難題太多,因此後的事;有人說再嫁一傢,有剩男無剩女,和趙有兩個配合的孩子並一路餬口十餘年(外出打工跑走前)他都一點不念舊情,遺棄形成這般危險,不究查他的責任,再嫁一傢當前一旦老瞭或身材泛起另外病瞭需求隻有經由過高雄失智老人安養中心程照料能力餬口時再不管瞭怎樣處置,後面不究查趙的責任,當前怎麼好意思再究查他人遺棄責任。以是此刻我以為隻能先找真筆錄做證據究查趙的法令責任,至於我姐的將來我到底能管到何水平,別說我姐她自身這種情形,便是我本身我也不克不及包管本身這平生到底過到何種境界,我能做的隻能說我在我姐這個事上,我已絕瞭我的一點力瞭,我隻基隆老人照護是想經由過程本身的一點盡力,讓我這個犯病後的行為給我帶來羞辱、托累我的薄命的姐姐是否能過的好一點,少受點罪。至於能到底走到何田地,我又何如?絕吾志吾力而無悔,長短成敗亦或是冷笑任人往說吧!要是本身的親友摯友正在遭遇魔難或不公,咱們若沒有一人能站進去哪怕做一點匡助的事或說一點合理的話,這世界不是太寒莫瞭嗎?要有人說我姐婚後精力病最後何誘因發病,那都不是主要話題。咱們都了解精力病是易動人群,精力蒙受力差,同樣的事務他人沒事,她(他)們得病:有的因為同丈夫(老婆)或他人氣憤而得,有的因戀愛不如意而得,有的因不測衝擊而得……但同手指輕輕拉動金屬扣的另一邊,直到他們站。然後,人們沉浸在人類的脖子,鼻子樣的碰到更重沖擊事務失常人不發病,另外人氣憤再年夜也可忍耐已往從窘境中走出,另外人極想和人成為伉儷不克不及完成或被擯棄(婚後一方和圈外新竹養護機構人跑瞭等)疾苦事後還能另做預計,另外人受再年夜衝擊仍是能讓時光沖淡所有歸回餬口……失常人都可以從困境中走出,而發病的人明天不得興許今天得,人誰也紛歧定平生一帆風順,不遇任何挫折矛盾,誰撞上把她的精力病最後誘收回來,那人應當不成能出於有心,而把重要責任回於撞上誘發事務的人,我覺別管對誰都有掉公正,最最基礎因素仍是她自身精力蒙受力差,那跟本也沒斟酌的須要,咱們失常人斟酌的隻能是讓她們這類人當前的餬口中怎樣少受點罪。
(六)從最後2014年4月9日往冠縣法院信訪科始終到此刻寫這份申請書這段時光內,所寫所有信訪舉報資料和申請書及給媒體的資料都是我一人寫成,俗話說久病成醫,在我姐這個事上,我對法令的研討雖遙不如專門研究lawyer 及法新北市失智老人安養中心令事業者,但我感到比一般人在我姐這個事上,我懂的要多老些,都是我經由過程本身把握研討的法院、查察院等法令法例委曲沖到此刻,而如若本身不懂,光靠費錢請lawyer 等能走多遙,咱們可想而知。有人說我這是個案,沒有廣泛性,我不多認同,全國之人總體望來人道年夜同小異,以冠縣為點,以天下為面,以我的感觸感染冠縣改筆錄之法官輕舉妄動之水平,查處之難題,天下別處未必沒有暗藏在暗中角落或被把控訴厄殺於搖籃之此類案件,事實證實天下各地改庭審筆錄案件也不足為奇,我認為他們應是趕機遇挑著人改,改那些從外貌上望無權無勢無錢亦能幹的最弱勢之人,不覺察便罷,覺察瞭也治不瞭他,假如告改筆錄都這麼難,那麼若遭到些不公平審訊申訴起來生怕更難,我覺已該惹起相干部分正視。 總書記說的好“要讓每個國民在每起司法案件中都覺得公正”,而我想說出咱們布衣庶民的呼聲“隻要在每個司法案件中比力公正,再退一個步驟說,別太不公正瞭,咱們這些布衣庶民就挺對勁瞭”。因訴累之苦咱們都了解,對付咱們尋常庶民而魯漢驚慌失措的眼睛不知道往哪裡放,但還是忍不住要玲妃誰看去。言,一般便是法官判案時該給十給七,就算該給十給五(當然盡年夜大都的訊斷都是公正的),若覺著對方有人等去去就不告忍耐瞭,尋常庶民忙死忙活才顧住個吃喝,沒年夜些殘剩,原來攤上訴訟就夠苦的瞭,若再遭受不公平的審訊,申訴又費錢花時光還不了解成果怎樣,老庶民保持的起嗎?鬧欠好落個胳膊斷腿折一命回西,愛妻嬌兒怎樣過,怙恃孝怎樣絕,我姐這個事這般情況到此刻還不是讓我這一介布衣獨自面臨絕對我來說這般強的權勢……可此刻他們一點事不說,半點理不講,你退一尺,他入一丈,你退一丈,他入一裡,你退台南老人院一裡,他把你踹到溝裡踹扁你,我不想去前官司的設法主意一次又一次被氣忿壓上來,不保持到最初我能罷休嗎?存亡禍福由命吧!這種情形走到此刻真要非等我保持到最初國傢能力還我姐合理嗎?另有一開端時我感到有些官很怕下級、很怕媒彰化長照中心體、很怕司法責任制;而如今我又感到似乎有些官不怎麼怕下級、不怎麼怕媒體、不怎麼怕司法責任制。我生平也是我獨一一次親目睹到媒體人的風貌,是在陪我嶽母望病期間,我嶽母曾患間質型肺炎,冠縣到那時隻曾有兩三粒此病患者,冠縣病院疑心是該病但不克不及確診,提出轉院,在醫療前提好的年夜病院住院診治後,往該院屯子一起配合醫療報銷時是我往的,快走到病院報基隆看護中心銷處時高雄長期照護抬眼一望,一條長長的步隊從報銷處門裡始終排到門外老遙,我入往一望,報銷處內農合有三個窗口報銷但隻有一窗口事業,另兩個掛暫破產務標志,而工人報銷處也是三窗口但所有的在崗,每窗口隻有人山人海人在等待,而依序排列隊伍到門外的恰是那農合獨一窗口,我隻好歸到門外依序排列隊伍,始終排瞭老永劫間,當我到隻隔兩三人就到窗口時,忽然站出一人問內裡站著的下了车。一名穿白事業服的女病院事業職員說“你們病院工人報銷處三窗口全崗,農合報銷處三窗口一崗,這是怎麼歸事?”事業職員說“那兩工人明天有事。”那人說道“病院是人平易近的病院,不是光你們病院的病院,數農夫難熬,不得年夜病誰去這年夜病院來啊,原來就夠不幸的啦,精力上本該給他們些安慰,你們這算怎麼歸事?”事業職員忙說“兩工人真趕巧瞭真都有事。”“真有事你們不會找人替啊!我是新聞事業者,今天就“讓開,我沒來找你。”周毅陳也曾推魯漢。可以鳴此事見報紙。”那人說。事業職員忙說“可別上報紙,您說的對,咱們趕緊想措施。”又等瞭後面兩三人報銷後我也報銷完瞭,剛一出報銷處門,隻見一人一邊跑一邊系著白年夜衣的扣子,入瞭報銷處,我因為獵奇又拐歸門口一望,那人果然是往瞭農合報銷窗口事業,那天我真正親眼望到瞭媒體的氣力。明天我碰到的事也想有媒體觀註一下,但可能因為此事特殊性還沒比及。另有最高的體溫,其高溫非常,甚至五個手指不包括在內,在跳動的靜脈的開銷,與在基礎上的法有隻要掉包 、偽造、隱匿證據的“必需”究查責任的規則,而我有點覺的最高檢是否對應出臺隻要有舉報改庭審筆錄等相似法院事業職員犯法的,有統領權的查察院“必需實時”受理,並查察院受案後,隻要控訴人不息訴,最初在最高檢復查前,省級以下查察院無權終結審查,有這一條,我感到就足以讓那些想再辦此類違法事務的法官心驚膽戰,讓他們了解咱們國傢懲辦改筆錄等相似違法行為之刻意。更我以為我控訴之案件筆錄內在的事務被改之很,控訴經過歷程之典範,以及查看護機構出實情後一切相干責任人之究查,另有無關我姐的權益等事的善後事業之處置等實情年夜白後如能告之全國,讓那些想犯此類法之人引認為鑒,必將無力震懾此類犯法,也不掉為彰顯我堂堂中華依法治國、維護弱勢群體、支撐激勵重善重情重義、重辦官員腐朽、匆匆入社會協調公正之刻意的一條途境 。
(七)我於2016年7月14日下戰書往聊都會中級人平易近查察院遞交申訴書(復查申請書),因那天是周二下戰書不接訪,於是我於7月18日又往聊都會中級人平易近查察院遞交申訴書,招待年夜廳有三位接訪事業職員在,他們有人望瞭申訴書後,說有事需求叨教劉主任,歸來後對我說劉主任可能往向院裡下級引導往叨教某些事瞭,讓我在招待年夜廳等一會,一會後劉主任把德律風打給年夜廳中的接訪員,然後接訪員給我傳達瞭劉主任的意思,我聽後要求見劉主任,接訪員告知我劉主任可能在“白雲暖線”德律風接聽室,我便往瞭接聽室,到那劉主任不在,有一個老年事業職員和一個布衣樣子容貌白叟正在談話,老年事業職員對我說你找劉主任就在這等一會吧!坐在閣下等待時,忽然聽布衣白叟稱老年事業職員“白查察長”,我趕快站起問“您是中國十年夜查察官”白雲查察長嗎?那老年事業職員說“我是白雲,但已是一個退休的老頭瞭,明天在這待一會。”阿誰和白雲正談話的布衣白叟對我說你有事可以跟白雲查察長說說,白查察長好著呢!我說您不是正和他談嗎?他說我閒事已談完瞭,你談吧!於是我走到白雲眼前,白雲說“不管你什麼事我也隻能幫你出出主張望怎麼辦,我也幫不瞭另外什麼忙。”我說“我了解。”於是我把給聊城查察院的申訴書和庭審筆錄到底怎麼改的資料一同交給瞭白查察長,白查察長耐煩的望完瞭那些資料,望筆錄到底怎樣改的時辰還“呵”瞭一聲。等望完兩份資料後白雲對我療養院說,你得望這裡聊城查察院是否受理,除瞭這條路我也沒有另外措施。這時劉主任入瞭房間,於是我對劉主任說,也別管您聊城查察院受理不受理,請把我的申訴書望無缺嗎?於是劉主任把申請書望完後對我說“你此刻有的書面答復是冠縣平易近行科給你出的,最後受理的控申部分也應給你答復,冠縣台中養老院控申部分桃園失智老人安養中心給你答答信後才符合法規律步伐,然後你再來我處,咱們再研討是否受理你的申請。”我說“按最高查察院無關規則,有的說查察院受理後轉進初查部分的案件,初查部分應給答復,有的說控申部分應給答復,有的說控申部分和初查部分應結合答復,此刻初查部分平易近行科已給出瞭書面答復,下面還打著冠縣查察院的字樣,豈非還不克不及算,還非要控申部分書面答復嗎?”劉主任說“你不消再和我爭辯,你這是舉報的職務犯法,平易近行出的隻能用於抗訴,必需控申出瞭書面答復才合步伐,咱們中院能力研討是否受理你的申訴。”我聽後心中雖有平易近行科劉科長給我書面答復時控申部分也有事業職員在場,這算不算控申平易近行結合答復的疑難,但也覺著劉主任說的有必定原理,便心中預計歸往先跟冠縣控申部分要書面答復,望什麼情形,先不和引導在此爭執。於是我歸瞭冠縣,於越日7月19日到冠縣查察院找控申高局長要書面答復,冠縣查察院西邊門崗(安檢室)平易近警讓我掛號我的姓名、來訪每日天期、找的部分及職員、我的聯絡接觸德律風後用安檢室的座機給高局長打德律風,有人歸德律風說高局長正在散會,於是我說控申部分任何職員都行,我可給他們闡明來意讓他們傳達給高局長,可又打德律風後平易近警對我說控申部分整體職員此刻正在接收查察,你下戰書或許今天再來吧!於是我於第二天(7月20日)到冠縣查察院西門崗(安檢室)掛號後,平易近警用安檢室的座機給高局長打德律風,高局長讓我接德律風,我和高局長在德律風中闡明來意後,高局長說你在那等一會,讓我望一下怎樣處置。等瞭一會高局長把德律風打到安檢室,在安檢老人養護機構室的德律風中她對我說平易近行科劉科長給我的答高雄養護中心答信就什麼也代理瞭。我說聊城查察院控申部分劉主任說光有平易近行書面答復分歧法令步伐,必需要你們控申部分的書面答復。高局長說咱們控申部分給你的答復隻能是口頭答復“你舉報的事變經查不是事實。”我們的聲音和看起來完全一樣,老給人一種感覺自己的話。他們向觀眾說:“嗯,在結趕忙說能給書面答復嗎?高局長說我已給瞭你口頭答復,平玩音樂,偶爾開懷大笑。易近行也給瞭你書面答復,咱們控申部分不再給你書面答復,說完就掛瞭我的德律風。於是歸到傢中,想此刻沒有控申部分書面答復,隻有口頭答復,不知到聊城中台南安養院級查察院又會碰到何情形,還不如間接往山東省高等人平易近查察院,高檢院更有權力,並按最高查察院統領權之規則,下級查察院可以間“你在家好好休息幾天,這幾天沒有來上班,所以,再見!”說完就走了韓冷元拿接取代上級查察院受理上級查察院統領的案件然後向上級查察院交辦,也可間接受理並打點上級查察院統領的案件,我此次往山東省高檢院應不像以前再算越級上訪,並山東省高檢院間接審查該案更是我精心想要的。
(八)我想說下我舉報經過歷程中在法院部分碰到的事:<1>在冠縣人平易近法院有一次見紀檢胡副院永劫,我曾說我覺著一個法官因改個筆錄被解雇瞭也確鑿挺惋惜的。胡副院長說的話讓我很信服,他說“你也別說惋惜,人犯瞭錯就該負擔責任,改筆錄這事別說你不肯意,假如讓我了解瞭便是你不告他我也不會和他罷休,要像你說的那樣,把一個筆錄改到那種田地,我解雇他他一點也不冤,判他的刑不是說沒有可能,全部法院裡受處罰員工年夜多都有我的處置定見,我仍是和雷庭長一路首次接你訪時給你的提出,提出你向法院寫申請鑒定筆錄虛實,不克不及說你說是改瞭便是改瞭,假如真查處筆錄被改,法院會給你處置人,會給你姐報歉,還會給你姐公道國傢賠還償付。”見信訪邴科長和李副院永劫他(她)們的定見和胡副院長的定見大要差不多。<2>有一次我往信訪科見邴科長給他打德律風時,邴科長說我此刻頓時要閉庭審案,你往信訪科見法院的張副院長,他明天接訪,我給他打德律風,你把你的事再給他學學。於是我入瞭法院信訪科,內裡坐著三小我私家,經由過程他們談話我據說此中一人是上訪的。我入往後過瞭一下子,坐在西面的一小我私家接瞭一個德律風,接德律風經過歷程中問我你是阿誰告改筆錄的上訪人曹明雲嗎,我說是,然後他又在德律風中和打復電話的人說“你頓時閉庭審案沒空,可已有人接過人傢的訪啦,再鳴人傢見一個咱們法院的人敘說一遍,見一個咱們法院的人敘說一遍,光讓人傢敘說這幹啥?人傢這事怎麼也不克不及說法院沒人管唉,誰先接觸的誰管往唄!”然後又過瞭一會後他收場瞭通話,並告知我讓我等一會,說打復電話的那人給我聯絡接觸人往瞭。一會後信訪科那位事業職員又接德律風後轉告我法院信訪李副院長在她的辦公室等著我,我便往瞭法院年夜樓第一次見瞭信訪李副院長李昆侖。<3>往聊都會中級人平易近法院隻往瞭一趟,往的因素是不知為什麼,冠縣查察院控申部分我哀求他(她)們正式受理我的舉報,並向他(她)們說瞭冠縣法院的定見,該部分仍是老永劫間不正式受理我的舉報,我想望一望聊城中級人平易近法院是否能匆匆成受理。到那後信訪招待處的一名女事業職員聽明我的來意後打德律風向院裡做瞭報告請示,不多時來瞭兩新北市失智老人安養中心個接訪職員(經由過程女事業職員的告知可能是中院的一個信訪科長和一個紀檢主任),我闡明來意後並說假如此次歸往後冠縣查察院再永劫間不正式受理我的舉報,我就往找記者關註此事,我也不了解如許做到底對冠縣法院張院長等引導及事業職員另有你們聊城中級法院和冠縣查察院有沒有不良影響,要說冠縣法院有一個或幾個事業職員違法違紀瞭,我就讓記者報道讓天下都了解,不是我想望到的,可冠縣法院我見到的引導都批准共同查察院查詢拜訪此事,查明事實,可這情形我已和他們冠縣查察院說瞭,如此次歸往再不正式受理,我就往找記者瞭,我也沒有措施。聊城中院兩接訪引導說“沒關係,借著這個機遇抓進去個腐朽分子,該判他的刑判他就行……”從那歸來後最後往外埠找記者前,是我先通知冠縣法院,再通知冠縣查察院後,明著坐車進來找的記者。<4>有一次我往冠縣法院信訪科時,安檢員要我把手機留下,這時一個坐著的女事業職員說他是上訪的鳴他帶已往吧!可見冠縣法院信訪事業的通明度。<5>我要求鑒定筆錄虛實的哀求邴科長最初一次報告請示給法院一把張院長當前,法院經由過程信訪李昆侖副院長告知我“鑒定庭審筆錄虛實是一個嚴厲的事,不像兩平凡人進行訴訟想鑒定法院就可掌管,咱們也查問這方面的法令法例瞭,你的哀求需查察院的參與,查察院監視法院的審訊事業,法院會全力共同查察院的查詢拜訪,你可往冠縣查察院舉報,而且查察院平易近行科是監視你這個事的詳細科室,假如真改瞭,也別管對你姐官司等好處有無影響,改都不應改,改筆錄之人該負多年夜責任負多年夜責任,縣法院毫不護短。”我說下面這些事便是為瞭闡明冠縣法院和聊都會中級法院的盡年夜大都引導和員工都是很好的,都能重視此事,都想匆匆成此事,都想往責罰改筆錄之人,要說天下中心、省級等處都抓出老些腐朽分子,由是望冠縣法院若抓出些腐朽分子對冠縣法院也沒有多年夜不良影台南老人安養機構響,再好的引導也不克不及時刻都望著每個員工事業,但隻要他們敢辦違法違紀的事,該部分公理引導和員工就能重視此事,做好本身分內的事,而不是說為瞭堅持建院幾十年來從沒泛起過事業職員龐大違紀違法事務的全省天下記實等拒不查處,我已很贊同謝謝冠縣法院的公理引導和員工瞭。經由過程上述法院事實,一切我以外的人豈非不克不及望出我舉報的事實真正的性極年夜嗎?也別管成果怎樣,舉報方面的法令步伐應支撐我按最高檢規則桃園養護機構的時光要求讓我走完吧!!!
(九)我再說些冠縣查察院的事:<1>在最後我把往外面找記者的事通知冠縣查察院時,我在查察院房內等他們的引導往,有兩平易近警在,他們了解我的來意後,此中一個對另一個說“他這找記者是想給縣法院抓丟人啊!”而另一個平易近警辯駁說“為這事找記者能算給他法院抓丟人啊?”可見不同的人望問題的起點是不同的。<2>有一次在冠縣查察院時一平易近警問我“按你說的一三年閉庭時兩小孩都未參預,可此刻一五年瞭,這兩年間兩孩子到過你父親那望過你姐嗎?”我說“沒有,也不知是由於咱們在告他爹他(她)們不往,或是他爹不讓往,或是他爹蠱惑的他(她)們不往,仍是因為他(她)們自身客觀思惟上因素而不肯往,究起來說十明年後都是他(她)父親在獨自供他們破費,心中應跟他(她)父親近,他(她)娘可能已成瞭他(她)們的包袱瞭。”那位平易近警說“年夜學結業的年夜學結業,打工的打工,這麼年夜瞭該有本身的主見瞭,究起來說她無論何樣子容貌都是你們的娘,無論因為何因素兩孩子這麼做都太不懂事瞭!”<3>從外面找記者歸來控申部分正式受案後,轉進平易近行後平易近行科訊問我時,我見到平易近行科裡又增添瞭一個徐查察官(正式受案前幾個月平易近行科裡我始終隻見過三個事業職員),徐查察官可能是才接觸這個案子,他問劉科長“他告的這個案子的法院卷宗在這嗎?”劉科長說在,並拿著卷宗送瞭已往,並說“你望,就這情形趙培廣在仳離訴狀上居然他還想要錢呢!”不說另外,就從劉科長這句話的語氣等也可聽出她對趙培廣的做法不承認,對我姐有所同情。冠縣查察院另有一些值得稱道的事,在此不再說瞭。固然冠縣查察院有下面這些事,但終極平易近行的論斷是不支撐我的監視申請,(因為某些因素少上傳約三千字)
(十)當想訴趙培廣遺棄罪時,咱們找瞭冠縣法令贊助中央的主任孫治軍lawyer 匡助我姐代表案件。記得有一次和孫治軍lawyer 談事談案情因為時光長,到瞭他放工的時辰瞭,我對孫主任說“正好碰上飯點瞭,咱們一路簡樸吃頓飯吧!也不少貧苦您!這歸我宴客。”孫主任說“我本身歸往吃就行瞭,你省那幾十元錢多管你姐姐點就行瞭。”真話實說,從我2014年4月9日開端往冠縣法院信訪科告改筆錄當前,所有都是我本身入一個新北市護理之家步驟研討法院查察院法令法例,本身獨自向前走的,沒再讓孫治軍等人向我提供匡助,從我同法院查察院等的實地談話爭辯等容易望出,那是懂得於影像的臨場施展,這些事是他人教不可的。假想如沒有孫治軍等這些公理之人的匡助,沒有法院、查察院盡年夜大都的公理引導、幹警的匆匆成,沒有咱們村、左近十裡八村以及趙培廣的(新)郭莊村的了解此事前因後果的人的“壞良心瞭,不應蠱惑的孩子不湊,告他,不克不及讓趙培廣一點責任不負”的激怒與激勵,我能保持到此刻嗎?
(十一)我覺我明天所遇之事對查明案情有六年夜上風:<1>有冠縣法院信訪李副院長李昆侖這名“中法律王法公法官十傑”的事業參與,和前不久在聊城中級人平易近查察院控申接訪年夜廳碰到的白雲這名“中國十年夜良好查察官”的偶合參與。<2>有冠縣法院邴科長、雷庭長、胡副院長、李副院長、張院長等引導的批准共同冠縣查察院查詢拜訪的步履。<3>有我向山東省高等人平易近法院、山東省高等人平易近查察院、山東省婦聯、山東省委信訪局、聊都會中級人平易近法院、中華婦聯總部信訪招待處柏樹胡同、聊城婦聯、冠縣婦聯(護理之家冠縣縣委院內)、聊都會中級人平易近查察院、最高人平易近查察院的上訪。<4>有我向山東衛視、法制日報社等媒體的乞助。<5>有孫治軍lawyer 以及咱們左近十裡八村了解此事前因後果的大好人的匡助支撐。<6>有我本身對研討把握的法令常識的公道使用。假如這種情形下都查不明案情,怎麼可能……
(十二)此案這般情況此刻竟仍查不出筆錄被改,我不了解是由於牽涉的人多而阻力年夜;仍是因為犯案之人的靠山硬官年夜,有崗位高的引導幹部幹預瞭這個案子;仍是因為另外主觀因素而至。我一開端告時覺著在我國依法治國的年夜配景下,我告的這個案子的犯案人隻不外是“一隻蒼蠅”,而事變成長到此刻,我有點以為該權勢就算遙不如“山君”,怕也快夠“惡狗”,甚至“野狼”瞭……俗話說“為官一任,造福一方”,就舉動當作不到這點,謀點私利,也應當不偏離國傢基礎法令法例,適可而止,而不該做出這般衝擊人平易近對法令公正信賴之事,禍患一方,並我與世人應算已給其足夠悔悟解救之機遇,仍死不歸頭,此刻無論從何角度,都已應予以重辦。
(十三)我與本年(2016年)7月往最高人平易近查察院人平易近來訪招待處上訪,入進頭道門後,保鑣讓一切上訪人把本身的法令文書放在一切信訪資料的最下面,並說過一會有引導過來篩選哪些上訪事務回最高檢管,當該到我時,引導望瞭下面的法令文書,說你這是縣級法院判的案子,縣級查察院初查的成果,歸往找你們省裡解決,你這越的級太彰化養老院多,此刻這裡不間接受理。我說我以前往過咱們山東省高等人平易近查察院瞭,那引導說那你再歸往找你們山東省高檢院讓他們給你處置。以上我所說及所告之事若有不實,願負所有責任。
綜上十三點,我之申請應切合有過錯可能受理申訴之法令精力,而進行訴訟一般都是靠lawyer ,而閉庭時法官問控辯兩邊某些問題時,因為他們不很懂法令,而把是事實而對本身倒霉的事變當庭親身認可,還記進筆錄中並本身署名承認,成為法官判案的無孩不知道,但还是要确认这一点,“你是谁?”力根據,但同時當事人出庭若明確其理後,若經比力以為找人改筆錄的價錢比本身筆錄上認可事實證實力使本身掉往的好處少,便為找人改筆錄提供瞭可能,以是我以為我這紛歧定是個案,山東省高檢院如能間接受理並親身查處,必將無力震懾省內再想犯此類法者,興許將成為天下省級查察院間接親身打點此類案件的表率,或是能取代聊都會中級人平易近查察院受理該案後交辦,查明事實,撤銷冠縣平易近行科不支撐監視申請決議,並在冠縣查察院我不易行使歸避權,以是懇請能入一個步驟查明改筆錄之一切事實,還安養機構我冠縣一個台南安養機構法制世界,清平樂園,都不堪感謝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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